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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2010-05-19 18:03  
    改革和发展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目标
  尽管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发展中正面临着效率与公平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市场化改革远没有完成,有限资源高效动员、低效使用,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太强,个人和市场的力量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十分严重,在资源紧约束下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现象又非常突出,尤其是腐败现象严重,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到位,甚至缺位,裁判员角色未能履行好。我们正面临着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问题。
  公平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稳定性参数,效率则反映了该社会的发展性参数。一个社会要保持正常和谐运行,除了应具备有效的动力机制之外,还需要可靠的稳定机制。我们必须调整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思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双重目标,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提出了今后要实现两大任务和两大改革,两大任务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两大改革一是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二是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两大任务和两大改革讲的就是如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双重目标问题。
  只有公平与效率兼得才能保证稳定与激励并举
  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对于公平与效率的抉择适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这场伟大变革的兴衰成败。现实要求我们兼顾公平与效率,在促进效率的同时,体现社会公平。我们深化改革的任务就在于打破过去的旧体制,建立和完善以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相适应的新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走出一条公平与效率兼得、稳定与激励并举的现实之路。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自由市场和个人创造力是社会进步的源泉,自由市场是协调个人活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最佳途径。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完善自由、透明的市场经济制度,政府不直接插手经济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给予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竞争中人们依靠个人努力、机会选择等自致因素,而不是依靠出身、地位、身份等先赋因素获取市场利益,以此作为经济增长的基础与前提,来保障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如果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具有优越性的话,那就是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比资本主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我们必须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如果说市场和财富的初次分配主要讲贡献、讲效率的话,那么政府和财富的二次分配主要讲公平。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上负有主要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改革,推进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今天改革中出现的“放权”与“收权”的周期反复、行政体制紊乱造成的政策实施变形,以及既得利益者的讨价还价,都说明政治改革滞后的负效应。一般来说,政治利益刚性强于经济利益刚性,在传统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并存的情况下,只有突破政治利益的刚性,才能实现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所以,中国的改革只能走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并举的道路。

  来自:《南方日报》钟 坚,作者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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