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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10-05-19 17:57 朱步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执政实践的升华。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须深刻理解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正确把握和处理几个重要关系。
  深刻理解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
  “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反映的是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协调、完整和合乎规律的存在状态。“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结构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客观实际,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着力促进四个方面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应牢固树立文明发展的观念,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尊重自然规律,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
  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不发展、慢发展,都难以构建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就是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就是坚持“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就是综合考虑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积极实现当前的发展目标,又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利益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兼顾区域、城乡以及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这就需要调整分配政策,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人际关系的和谐。当前,在我国社会“四个多样化”日益发展、利益矛盾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尤为重要。应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发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努力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和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制、讲秩序的行为规范,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蔚然成风。
  构建和谐社会须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社会。一方面,应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活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另一方面,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制,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在二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同时,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发挥传统政治优势与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的关系。既要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优良传统,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优势,又要适应群众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逐步建立起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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