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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起点
2010-05-19 18:1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同时又指出,这个理论体系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并充分肯定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的宝贵经验。但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同志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应当把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把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包括在内,甚至认为这个理论体系是由毛泽东的探索所开创的。十分明显,这里存在着一个迫切需要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历史真实来解疑释惑,以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重大理论问题。

  ■ 中央文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所做的多次概括,都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而从来没有把毛泽东思想包括在内

  虽然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整合成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明确界定这个理论体系的范围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党的文献中还是第一次,是首创;但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邓小平理论开始,而不是从毛泽东在1956年以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开始,来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却是和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多次概括完全一致的。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概括了“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的十个“主要点”。这十个主要点都是从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中得出的结论。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概括了构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的十二个观点,则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发挥和发展了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

  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建议》中所概括的十二条,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的共同认识。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概括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九项主要内容,并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加深了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并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

  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所作的以上几次概括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此前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起点的界定,是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科学论断完全一致的、一以贯之的,即都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邓小平理论开始来立论,而从来也没有把毛泽东思想、把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包括在内。

  ■ 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是一回事

  那么,为什么有些同志会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应该包括毛泽东思想,包括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甚至认为这个理论体系是由毛泽东的探索所开创的呢?从认识论上说,这是把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样两件不同的事情混为一谈了。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就提出,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到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这种探索,虽然进行得艰难曲折,但却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思想成果,其中尤以《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论著中提出的一些重要思想最为突出。

  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以苏为鉴”,探索中国自己的道路,在对比的基础上,论述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十个重大关系,并在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以及中央和地方等一系列问题上,明确指出了苏联模式的弊端和缺陷。他认为,从提出十大关系时起,我们从建国后的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发展为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坚持用对立统一规律去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但在1957年下半年以后,毛泽东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做出了与客观实际日益相悖的错误估计,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左”的偏离,这就使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离开了正确的方向:在1957年9月的八届三中全会上,违反了八大一次会议的决议,认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以后更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把阶级斗争置于一切工作之上;在1958年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1966年发动“文化大革命”。应当指出,即使在1957年以后,毛泽东也没有停止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继续探索,并提出一些正确的和有益的见解,如: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关于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和实现步骤,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等等问题的论述,以及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还可以开设私营工厂、投资公司、使地下工厂合法化,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等“新经济政策”的论述。但在同时又必须看到,在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这个正确与错误相交织的混合体中,“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影响乃至决定其他一切因素的地位、作用、特点和比重的“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这就使他在这种探索中产生出的那些积极的思想成果,或者失去效力,或者扭曲变形,或者仅停留在口头宣示层面而根本无法实施,从而也就使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的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没有升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毛泽东所开始的,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而并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虽然在许多问题上继承了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过程中提出的积极思想成果,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契机,又毕竟是纠正“文化大革命”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正是“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灾难迫使我们不能不认真考虑走一条新路。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别于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的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起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逻辑起点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提出和解决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我们党面临的直接任务,是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同时维护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基础上寻找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路。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担负起了这个拨乱反正的历史重任。这次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的任务。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崭新实践中,开始找到自己的建设道路,创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做毛泽东已经提出而没有做的事情,改正毛泽东反对错了的事情,做好毛泽东所没有做好的事,这些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形成的过程。不同于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过程的部分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继承和发展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过程的部分内容。

  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过程,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这两者在时代背景、历史和现实根据以及理论基础方面,在社会主义观的具体内容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如果说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是在苏共二十大揭开了斯大林个人迷信的盖子以后,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同苏联模式的对比中去寻找道路的话;那么在1978年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借以形成的历史和现实根据,则是1949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1966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其次,这两者在时代背景方面的区别,就是时代的主题由战争与革命转换为和平与发展。再次,在理论基础方面,虽然这两者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继承,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对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积极成果的科学继承,又是通过对毛泽东晚年错误进行纠正而又维护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来实现的。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历史起点是1978年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而不是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

  而就社会主义观的具体内容来说,毛泽东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区别,主要是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来展开的。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过去对社会主义是什么没有完全搞清楚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对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到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还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党的八大一次会议明确指出了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可是,在遇到了国际上发生波匈事件,国内发生反右斗争的冲击后,毛泽东在1957年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推翻了党的八大一次会议关于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转而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后又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命”。这就说明,对社会主义是什么的问题,毛泽东在当时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反之,邓小平则坚定不移地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毛泽东认为斯大林不搞群众路线,由上而下地搞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动员一切积极力量。因此毛泽东在提出要另找一条动员一切积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时,希望依据在民主革命时期解决军事政治任务的群众性阶级斗争的办法去完成经济任务,用自下而上的“拔白旗,插红旗”、“揭盖子”、“破除迷信”等方法去发动群众搞“大跃进”,结果事与愿违。毛泽东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另一举措,就是把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的先后程序倒过来,片面追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大二公三纯”,以为这会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反之,邓小平则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并由此引出把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任务等等。这就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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