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1949年6月在北平(今北京)召开筹备会,同年9月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作出贡献。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4年3月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通过常委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