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的纪念“五一” 劳动节口号中,就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中共这一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及全国各界人民的拥护和支持。8月,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分四批经香港到达东北和华北解放区。这样,就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创造了条件。新政协原来准备在哈尔滨召开。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迅猛发展,全国广大地区陆续获得解放,新政协便改在北平召开。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北平召开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包括各党派团体23个单位,134人参加,选出常务委员22人,毛泽东当选为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负责起草《共同纲领》、《政府组织法》,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参加政协的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的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同时,作出4项决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改名北京。
(2)采用公元纪元。
(3)《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4)五星红旗为国旗。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了我国政府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准则。它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它规定了新中国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国营经济为领导,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建立统一的军队,受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在文教政策方面,是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在民族政策方面,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外交政策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