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人民政协肩负的各项任务,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相关;人民政协开展的各项工作,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政协工作,是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客观要求和有效途径。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认清人民政协的职能和作用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承担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也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政协工作,就要努力适应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自己的职能,在献策不决策、议政不行政、立论不立法、宽松不放松中完成自己的使命。
献策不决策。相对于党委来说,人民政协没有决策权,不制定方针政策,不确定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但可以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人民政协的调研成果和意见建议可以成为党委、政府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人民政协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议政不行政。相对于政府来说,人民政协没有行政权,它不管人、不管钱、不管政府事务,但履行着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政协委员可以通过政协会议、视察、调研、提案等形式,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出思路,从而对各项工作起着推动和促进作用。
立论不立法。相对于人大来说,人民政协没有立法权,没有制定法律、修改法律的权力,但可以建言立论。人民政协中专家学者众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一个巨大的人才库,有条件有能力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以便对党政领导改进工作有所启发,对重大决策有所借鉴,对社会进步有所帮助。
宽松不放松。这是针对人民政协自身建设而言的。人民政协议事的政治环境相对比较宽松,工作时间也相对宽裕,不需要直接处理大量的经济社会日常事务。但人民政协并不是“二线”,不能因为宽松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人民政协组织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搞好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积极为他们参政议政、施展才华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要着力营造人民政协内部讲民主、促团结、求和谐的良好氛围,让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见建议能够不受拘束地充分表达,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大力发扬。广大政协委员必须在政治上坚持正确方向,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在思想作风上严格自律,努力做到工作到岗、精力到位。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献计出力。
积极适应形势,研究大事,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人民政协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主要的不是去负责某项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而是为党委、政府提供符合世情国情、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建议。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把握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上,放在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和难事的对策研究上,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参与、支持、服务、监督有机统一起来。参与是基础,人民政协要主动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接轨,自觉融入到全局工作中去;支持是关键,人民政协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的配合,所作所为都要有利于促进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服务是目的,人民政协要积极承担党委布置的任务,做到“党委出题目,政协做文章”,尽心尽力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出力;监督是手段,人民政协要围绕中心工作,选准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总之,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做到与党委、政府合心、合力、合拍。
坚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善于找米下锅、拾遗补缺。人民政协的力量相对有限,因此要按照“少而精、专而深、出精品、求实效”的原则,选择一些“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群众关心,政协能做”的题目,联合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攻关。对于那些党委、政府尚未考虑或考虑较少的问题,要有拾遗补缺的主动性、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研究问题的积极性,努力把问题捕捉准、想得全、研究透,不断提高建议的采纳率,争取对全局工作有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人民政协组织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解民之所忧,努力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积极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反映真实的社情民意。进一步营造畅所欲言的宽松氛围,保证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畅通,让党委、政府通过政协的信息平台,听到来自社会各界的真实声音。政协委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如实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当好群众的忠实代言人,为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合乎民心的方针政策提供支持与帮助。
积极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帮助党和政府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进一步发动和鼓励广大政协委员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敢于直言揭短,敢言他人所欲言、所不能言。应抓住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努力促进问题的圆满解决,真心诚意地帮助党政部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真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政协组织应特别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生存状态,关心群众的就业问题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关心其他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组织委员开展诸如科技扶贫、救急济弱、捐资助学等各种扶贫帮困活动,以一技之长,尽一份力量。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心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在人民政协工作中把握这一精髓,就要坚持不断创新,树立创新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健全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多出创新成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这些年,浙江省各级政协组织按照“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的要求,在开拓创新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政治协商方面,采取主题与非主题相结合、通报情况与双向交流相结合、“坐而论道”与外出考察相结合,进一步创新了政协例会形式,提高了政协例会质量;在民主监督方面,采取集中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监督相结合以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创造了不少民主监督的新方式、新方法,深化了监督内容,加大了监督力度;在参政议政方面,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政协组织内部的联系与合作,发挥了人民政协的整体优势,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质量。今后,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开拓创新:
积极探索组织创新。根据现阶段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有针对性地适当调整政协的界别构成,调整各级委员组成,更多地吸收年富力强、热爱人民政协事业的人士到政协工作,适当增加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港澳台侨界、社会知名人士和党外人士委员的比例,适当减少名誉性委员、兼职交叉委员和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兼职委员,以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的需要。
积极进行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要把制度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迈出新步伐。根据实践的发展和各地的实际,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性。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补充和完善已有规章制度,制定新的配套措施,真正使人民政协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内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人民政协用创新的思维去发现这些新问题,拓展履行职能的新内容、新领域,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有重要参考意义的依据。
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搭建更加宽广的参政议政舞台,创新途径,扩大范围,把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可以采取召开专题听证会、建立公民旁听制度等,吸引更多的各界人士及其他们所联系的群众参与到人民政协工作中来;探索新的工作载体,丰富履行职能的新形式,增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